广东省人事厅日前出台了《广东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动态管理暂行办法》,对于弄虚作假,谎报业绩、用欺骗手段取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,将取消特殊津贴并收回政府特殊津贴证书。
根据规定,人事部门将每年对这些人员进行一次考核,主要内容包括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;人事行政关系变动及人员增减情况;特殊津贴的核准发放;有关信息材料建档及数据库的建立等。
对于有新贡献的,可继续表彰,若领取津贴而不上进,考核不称职甚至引起群众意见大的,则要作出相应处理。已离退休的特贴人员可不参加考核工作。
广东省人事厅还要求各单位建立特贴人员专门档案,记载和保存特贴人员的选拔、推荐、年度考核以及增减等材料,该厅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将统筹监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