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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出台“进一步放宽引进人才入户条件的意见”
时间: 2003/12/6 16:26:52     来源: 互联网     编辑: 华西都市报      点击:1269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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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成都市出台了《关于进一步放宽引进人才入户条件的意见》,2001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大专生在成都市范围内(含五城区及高新区)落实工作单位的,均可将户口迁入。记者昨日从成都人才市场获悉,该市场已开始办理外地大专生落户成都的入户手续,毕业生应带上与用人单位(民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、实行聘用制的国有企业及实行人事代理的事业单位)签定的劳动合同等相关手续前去办理。

  据了解,户口在学校未迁出或已从学校迁出未回原籍上户的毕业生,只需到中国成都人才市场领取就业申请表,填好后由接收单位加盖公章,将表返回学校改派后即可办理入户。户口档案已经从学校迁(转)回原籍者,应将档案调(转)入人才中心后按程序办理入户手续。而档案已调(转)入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者,可直接到该中心办理有关入户手续。2000年12月31日前,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及中级以上职称者,也可按规定办理入户手续。(刘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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